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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陇:“破坏生猪”罪

  • 历史

戳破冯小刚《1942》里的伪历史

讲述河南1942-1943年大饥荒的电影《一九四二》,在坊间已成热词。但大陆著名历史学者,腾讯网历史频道主编谌旭彬却认为:无论是电影本身,还是作为脚本的纪实原著,乃至于媒体对该段历史的诸多重新发掘,均可谓是伪史当道。 电影《一九四二》海报 政府压制舆论,不允许…

农业社会里,养猪是农村家庭的重要副业,也是家庭收入的一个重要补充。在1949年后,对于农村养猪,当局一直采取了鼓励的措施,号召农民多养猪、养好猪。五十年代末,大跃进运动开始,为追求粮食高产,提出“养猪积肥”的口号,使得养猪更加得到重视,各地兴办了许多养猪场,并且部分地区为追求集体化,将私人养的猪也归为了集体所有。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猪的地位大大提高,如果出现一头猪未经许可而被屠宰或非正常死亡,则被视为一件严重的事件,更有甚者会被以刑事案件来处理,定罪名为“破坏生猪罪”。《贵州省志审判志》上就曾介绍过一个案例:

这样的案例在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应该有许多,对牲畜的重视程度高于对人的重视程度,看到有本书上提到,大饥荒时期,父亲快被饿死,儿子借钱从别地方买回了一只小猪,杀了吃了,救回了父亲一命,但却被生产队发现,被狠狠批斗了一番。

以下是笔者收到的一个有关“破坏生猪”的材料:

根据这份判决书所说的事实,罗荣相实在是冤枉,别人家的猪掉进自家的粪坑中,自己不但赔了钱而且还以“破坏生猪”罪被判了三年刑,让人没有地方说理。

在这份判决书上有一个细节,“后又以破坏生猪判刑”,这个“后”的时间应该指1960年,也就是说1959年10月1日发生事情后,最初的处理是“决定赔款十五元”,而时隔几个月后,又被判刑,这是为什么呢?由于没有原始档案可以查询,笔者只能猜测其原因应该是,在1959年10月31日,毛泽东发出了《关于养猪的一封信》的最高指示,提出“一人一猪,一亩一猪”号召,使得养猪成为了一项政治任务,为了重视养猪,自然会对破坏生猪的行为更加严厉地打击,因此重新处理了罗荣相,判处了有期徒刑3年。

就写到这,不多说了……

纳闻 | 真实新闻与评述:孙陇:“破坏生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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