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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称,15% 的全球企业最低税:如果不进行战略改革,加拿大可能会失败

(纳闻记者赵晓辉报导)

加拿大正在采取措施,从 2023 年开始对跨国公司征收 15% 的全球最低税,但一份报告称,新制度可能会对加拿大的财富和税收产生不利影响,并使各国争夺“先到先得”的国际税收。先到先得”的基础。

CD Howe Institute 5 月 31 日的报告由国际律师事务所 EY Law 的合伙人 Angelo Nikolakakis 撰写,称如果加拿大不进行“其他战略调整”,“很可能会陷入贫困”。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和 G20 倡导的全球企业最低税收计划由两大支柱组成。 支柱一向拥有约 100 家全球最大的跨国企业 (MNE) 的国家分配新的征税权。 第二支柱规定对年合并收入为 7.5 亿欧元(10 亿加元)的跨国公司征收 15% 的最低税,其中包括许多加拿大跨国公司。

“该政权考虑引入名副其实的税收大杂烩,”尼古拉卡基斯说。

该报告分析了经合组织最近发布的有关最低税“示范规则”的实施情况,其中描述了如果公司的有效税率低于 15%,国家在计算所需的补税时将使用的过程以及加拿大如何可能会竞争以获得更多的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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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拿大采用加拿大优先的方法,加拿大跨国企业集团就有动力减少外国税收,从而使加拿大成为征收 15% 全球最低税的国家,那么最好的结果将会出现,”尼古拉卡基斯说。

但根据该报告,加拿大可能会蒙受损失,而不是在该制度下增加额外的税收。 Nikolakakis 指出,如果相关外国司法管辖区提高税率,无论是在一般情况下还是在第二支柱下,加拿大采用第二支柱可能不会增加加拿大财政部长曾经估计的 35 亿美元的年度税收收入。

这是因为,正如 Nikolakakis 解释的那样,如果总部位于加拿大的跨国公司支付更多的外国税款,则可能会抵消它们原本应支付的加拿大税款,更重要的是,会导致这些跨国公司的税后外国收入减少。

“这反过来又会降低他们再投资的能力,并减少他们对加拿大利益相关者的分配,对整个加拿大经济产生不利影响,”报告称。

告诉你要做出的选择

尼古拉卡基斯批评了示范规则。 虽然他说他们不会完全消除跨国企业从低税收管辖区赚取跨境收入的好处,但这些好处将会减少。 他补充说,这些规则还将激励某些政府机会主义地提高税率,此外,这些规则可能会阻止政府“通过投资和发展,将其税收制度作为工业和社会政策的工具”。激励措施。”

该报告列出了加拿大在实施 15% 的最低税时的考虑因素。 一种选择可能是改革该国的国际税收体系,以增加跨国公司向加拿大而不是外国司法管辖区缴纳补税的可能性。

示范规则允许一个国家对跨国公司在另一个不征收附加税且有效税率低于 15% 的国家的利润征收附加税。

加拿大是一个税收相对较高的司法管辖区,联邦公司税率为 26.5%,Nikolakakis 表示,跨国公司倾向于将收益留在外国司法管辖区,以避免支付超过最低 15% 的任何费用。

然而,该报告称,加拿大的另一个考虑因素是吸引外国跨国公司的业务和收入,这些跨国企业更愿意向其母国司法管辖区缴纳补税,在这种情况下,加拿大可能会拒绝征收补税。

迄今为止,加拿大是 137 个经合组织成员国之一,这些成员国同意经合组织/G20 框架对大型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进行全面改革。

该制度的目标是结束企业税收的“逐底竞争”,爱尔兰等国家已经吸引了企业税率较低的跨国公司。

加拿大一直在努力制定数字服务税(DST),但联邦政府在 2022 年预算中表示,他们希望新的国际系统能够很快上线,从而无需推出 DST。

联邦预算还宣布就实施 15% 税和国内最低附加税启动公众咨询,同时承认“无法可靠地估计收入影响” [of the global minimum tax] 此时。”

2021 年 11 月 24 日,财政部长兼副总理 Chrystia Freeland 在渥太华举行新闻发布会。(加拿大新闻社/Sean Kilpatrick)